最低工资要求
最低工资为每月 17,300 捷克克朗。
个人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从15%到23%不等。所得税按累进税率计算。
年总收入 |
税率 (%) |
1,701,168 捷克克朗 |
15% |
超过 1,701,168 捷克克朗 |
23% |
雇主成本
雇主成本通常估计为雇员工资的 34%。
- 社会保障 - 24.8%
- 公共健康保险 - 9.0%
- 意外险 0.186%
加班费和最长工作时间
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,每周40小时。标准工作周是从周一到周五。
产假
连续工作 21 天的怀孕雇员有权享受 28 周的带薪休假。必须在孩子出生前四个星期服用。剩余天数必须在出生后计算。
员工在此期间将获得其工资的70%。社会保障局将负责支付这笔费用。
员工不能延长休假。产假后可享受育儿假。
陪产假
员工有权享受 7 个日历日的带薪陪产假,必须在孩子出生后休完。员工在此期间将获得 70% 的工资,社会保障将负责支付这笔工资。
雇员不能延长陪产假。产假后可享受育儿假。
育婴假
员工有权享受 43 个月的育儿假。父母双方可以决定如何分配休假时间,应该在陪产假和产假之后休假。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休育儿假。
但是不能同时服用。社会保险在此期间最多支付 300,000 捷克克朗。
育儿假不能延长。
病假
员工有权享受最多 380 天的带薪病假。前 14 天由雇主支付,之后由社会保障支付。
时期 |
支付 |
付款人 |
0 - 14 天 |
基本工资的 100% |
雇主 |
15 - 380 天 |
基本工资的70% |
社会保障 |
带薪休假
全职员工每年有权享受 20 个工作日或 160 个工作小时的带薪休假 (PTO)。PTO 每月累计 1.67 天或 13.3 个工作小时。员工在工作 2 个月后有资格享受年假。
对于兼职员工,PTO按月工作小时数累计。
公共假期
捷克共和国庆祝 13 个公共假期。所有公共假期都是非工作假期:
- 元旦
- 耶稣受难日
- 复活节星期一
- 劳动节
- 解放日
- 斯拉夫使徒西里尔和美多迪乌斯日
- 扬·胡斯殉难纪念日
- 圣瓦茨拉夫节
- 1918 年捷克斯洛伐克独立日
- 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斗争日
- 圣诞节前夕
- 第一个圣诞节
- 第二个圣诞节
入职
入职需要 3 个工作日。员工必须在开始日期前 1 个工作日加入国民保险。
终止要求
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复杂的规则和员工所在国家/地区的规则。离职始终由雇主与主要利益相关者一起处理。它可能包括临时费用以及针对特定终止案例的要求或建议的步骤。
如果雇主在最短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合同,捷克共和国的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。对于无限期合同,雇主必须说明终止雇佣关系的原因。
合规终止包括:
员工自愿
雇主单方面基于:
表现不理想
试用期不另行通知
未经通知的纪律解雇
到合同期满
对于定期合同,终止可能是无故的。
通知期
最短通知期为 60 天,对于管理职位可增加至 180 天。
员工遣散费
在捷克共和国,被雇主单方面解雇的雇员有权获得遣散费。遣散费将取决于雇佣时间的长短:
- 工作 1 年:1 个月的工资总额
- 工作 2 年:2 个月的工资总额
- 工作满 3 年:3 个月的工资总额
如果员工认为解雇不公平,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,要求增加遣散费。
雇佣合同详情
合同必须是捷克语,可以是双语的。它们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。合同必须包括:
试用期
试用期是强制性的。最短试用期为 60 天。最长试用期为 180 天(6 个月)。